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炭黑尾氣的爆炸特性(1)炭黑尾氣的爆炸特性(1)
發布日期:2015-9-17 9:10:40 信息來源:
1、著火濃度極限 可燃氣體與空氣并不是在任何混合比例下都能使火焰在其中傳播,而是只有它們的混合物在一定的濃度范圍內,才能產生火焰的傳播。此濃度范圍的上下限稱為該可燃氣體的著火濃度極限,也稱為其爆炸極限。
著火濃度極限的定義為:在一種特定的管子內充以均勻穩定的可燃混合物,如自下而上的點火,而不能使其正常燃燒時(即火焰不能傳播時),燃氣在可燃混合物中最大和最小的含量(%),稱為該火焰燃氣的著火濃度極限。
這主要是當可燃氣體的濃度超過上限時,由于氧氣量不足,只能有少量的燃氣與氧氣發生反應,而反應產生的熱量也無法維持反應的繼續進行。反之,在其濃度低于下限時,可燃氣體因為量少,其與氧反應產生的熱量也同樣無法維持火焰的傳播。
如果在著火濃度范圍內的可燃氣體處于一密閉容器內,遇有明火,則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物幾乎可以在瞬間完成燃燒,也就形成了爆炸。這種情況在我們對炭黑尾氣的使用中也曾有發生,是應該避免的。
2、著火濃度的計算 各種不同的可燃氣體有著不同的著火濃度極限,
一些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,在溫度20攝氏度,壓力為1atm(1atm=101325Pa)下的著火濃度極限。
著火濃度極限(可燃氣體在混合物中的體積分量)
氣體名稱 |
化學分子式 |
著火濃度極限/% |
氫氣 |
H2 |
4.0~75.9 |
一氧化碳 |
CO |
12.5~74.2 |
甲烷 |
CH4 |
5.0~15.0 |
乙稀 |
C2H4 |
2.7~34.0 |